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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省监委驻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关于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11   点击:9812次



集团各部门、各下属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根据《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云纪发电〔2019〕4号),结合集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扛牢压实主体责任

   集团党委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建设措施要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初心使命,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保持政治定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纪律规定,形成“头雁”效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对节日期间纪律作风打好招呼、提实要求、强化监管,引导干部员工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金控集团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二、严格遵守纪律规定

  集团全体干部员工要紧绷纪律之弦,严格遵守纪律规定。要对标纪律红线,列出负面清单,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和业务交集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有价卡券等;

  (二)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和业务交集对象安排的旅游度假、吃请、请吃和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三)严禁违规吃喝,或以公务接待名义在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培训中心、高档小区、写字楼等场所变相公款吃喝;

  (四)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和高消费活动;

  (五)严禁借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

  (六)严禁安排非正常公务活动或超出公务接待范围接待;

  (七)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八)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九)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车辆;

  (十)严禁违反干部员工外出报备制度。


  三、严深细实开展监督

  省纪委省监委驻集团纪检监察组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携同集团党委于2019年9月9日至10月9日组织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专项监督。将派出两个监督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随机走访、蹲点暗访,“准审查”、“准调查”等方式方法,紧盯“十个严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认真分析节日期间可能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重点对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开展严深细实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对不知敬畏、顶风违纪的人和事,严查严处,绝不手软。通过强有力的监督,以纪律作风为保障,走实云南金控集团阳光、绿色、稳健发展之路。

  集团干部员工若发现身边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请及时向驻集团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0871-65235337,联系人:李娅。



 省纪委省监委驻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

                 2019年9月9日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277号云南金控集团

电话:0871—66031632、0871—66031629 传真:0871—66031699